喜爱。
在不知不觉中,我好像变得平和快乐。
每一阵穿过我身体的风,每一片摇动的树叶都令我无比快乐。
某天,我拿起皮夹里的照片看了又看,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。比如我眼睛,我的皮肤,我的神态,我面部的肌肉走向,除了这些能够看见的岁月痕迹,还有很多很多藏在皮肉之下的东西,无声无息在无数个瞬间突然改变。
但也有一些没有变化过的东西,比如我还是深爱着照片中另一张鲜活的脸,虽然不再炙热到烧毁自我,但仍然存在,永远存在,默不作声地存在。
一零年我走进尼泊尔的时候,已经完全变了模样,这当然也不是指外表上的变化。
我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,彼此用不那么流利的中文或英文交流。英文很蹩脚的我不懂辣椒酱怎么表达,只绞尽脑汁地喊着Hot……Hot,老板Sarbottam瞪直眼睛看着我,以为我在询问什么色情网站。
最后在我哇哩哇啦的比划下,他终于给我拿来了辣椒酱。我如释重负,赶紧掏出本子记下来:辣椒酱,Hotsause。
我在Sarbottam的旅店住了大半年,他和我一样是个酒鬼,我们常去镇上的酒吧喝酒,在酒吧里他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,但没开窍的Sarbottam苦追两个月都没有丝毫进展。
我便开始教他弹吉他,C调三品和弦的歌学起半个月就足够了。
2
月光下的Sarbottam弹得很开心,那个姑娘也听得很开心。那么大一个粗糙的汉子在这种月光和歌声中也显得异常的柔和。
接下来,就是每次见面准备的玫瑰,还有些我帮他写的酸诗,他对着我模拟着表白现场念出声来的时候,我都有些面红耳赤,实在是酸到羞耻。
之后我还遇到一个作者,她送给了我很多书,我也把我的诗集给回赠给她看。
某个雨夜,她探究性地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,停留这么久,是在等谁吗?我知道她一定是从那本诗集中隐隐发现了什么。
等谁?我摇摇头,那当然不是。
“没有人会来,我的爱人已经娶妻生子了。”
作者有点惊讶于我的坦然,并表示希望能记录下来。
我无所谓地耸耸肩,一副随她处置的样子。
“你可真是个随和的人。”
我看着书桌旁的灯影,突然想到了什么,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:“随和?曾经有个人说,我们这种搞艺术的是不是都很清高,不用吃饭喝水拉屎睡觉……”
2
“为什么这样说?”
窗外雨声沙沙作响,作者看着我,露出安静的倾听的神色。
我陷入漫长的回忆,一切仿佛浮现眼前,都清晰可见。
“因为我练鼓的时候太投入,总是不知不觉就练到半夜,甚至通宵。最开始我们租的是一个单间,后来他受不了每天顶着黑眼圈上班,就租了个两居室。虽然嘴上没什么好话,但是还亲自给鼓房做了隔音,让我可以随时在家里练鼓。”
“但我觉得多少还是会影响他睡觉,不过他一直很包容我,后面竟然还很心大地说他习惯了,哪怕不用关门隔音都能睡着。”
“我以前一直觉得他不喜欢我这种玩音乐的,那会我还没混出头。而且,我们这群玩摇滚都游离在正常生活之外,特别边缘,特别疯狂,私生活什么的也很混乱。我也一样,我那会堕性特大,除了粉,什么软毒品我都沾过,我还滥交,就烂透了的一个人。”